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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22 10:09: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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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华大气办发〔2018〕6号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成员单位:

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月22日9时发布的《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8年第6期),根据预测预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今明两天空气质量将持续为中到重度污染。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经研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升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自1月22日9时起,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升为Ⅲ级。现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工作,按要求将各自响应等级调整为Ⅲ级,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文广局、区信息办要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区教育局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区信息宣传组、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和各镇(办)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2.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行业减少露天生产和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区环卫局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2.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督促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切割等施工作业。

3.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全覆盖。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之前将应急响应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附电子版)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69。

联系人:王 涛 电 话:4728832

传 真:4729090 邮 箱:hzqdqb@163.com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陕西省365APP下载主办   华州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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