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15年7月1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4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094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97件。我省公益诉讼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包括我省在内的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沿黄河湿地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生活环境污染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作出积极贡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正式入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2000余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6万吨,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7亿多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