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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审核

来源:粮食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15 21:15: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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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所涉主题

证件办理

通办范围

华州区境内

行使层级

区级

办理单位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局

办理单位性质

授权组织

责任部门

华州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

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局独办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申请条件

1.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自有资金须达到10万元以上;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其自有仓库或3年以上有效仓库租赁合同所标明的租借仓容量不得少于100吨;

3.至少有1名具有技术资格证的检化验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

所需材料

1.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和审核申请表各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4.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5.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想粮食行政执法大队提出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2.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核和决定;

3.执法大队将审核资料报主管局长进行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并上报;

4.宏观调控股办证人员进行制证;

5.粮食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向申请人送达证书。

特殊环节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收费依据:《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不收费

是否在线申报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2

中介服务

办理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粮食局(少华山庄院内五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承诺办结期限

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决定。

法定办结期限

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决定。

咨询电话

0913-4731897

监督电话

0913-4731897

结果名称

《粮食收购许可证》

结果样本

见附件

表格下载

《陕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申请表》、《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

注意事项

无特殊要求

流程图

粮食收购审核流程图(1)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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