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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27 21:59: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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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

事项简称

临时救助

适用范围

渭南市  华州区

服务主题

扶助救济

办理单位

民政局

申办窗口归属行政层级

镇级

办结部门归属行政层级

区级

办理部门

各镇办民政工作站(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申办窗口

各镇办民政工作站(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窗口地址

(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监督电话

0913-4731857

办公时间

(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属地管理

1. 居住地能否办理:□能 否  

2. 户籍地能否办理:能 □否  

3. 不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能

申请条件

办理临时救助事项申请的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申请人为华州区常住人口户籍。

2. 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2.1. 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2.2.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2.3. 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须支出费

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2.4.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除外)。

所需材料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2. 在户籍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民政工作站现场领取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1份。

3. 申请人的惠民一卡通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

4. 除以上基础材料外,符合下列相应情况的还需提供对应的材料:

4.1. 患病的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4.1.1.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4.1.2.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单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需加盖公章)。

4.1.3. 基本医疗保险制式的报销凭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需加盖公章)。

4.2. 发生意外事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意外现场的照片或视频)。

4.3. 上学的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办理依据

《渭南市华州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申办方式

本人申办    委托代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承诺办结期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与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所需表格

《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

(居民)

申办流程

镇级  镇政府街道办 民政工作站

1. 递交丨审查:

1.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民政工作站提出申请,递交所需材料,领取并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1.2. 申请人将审批表交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丨居委会村委会丨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无误后在审批表上盖章,并将材料上报至镇政府街道办民政工作站

1.3. 镇政府街道办民政工作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在《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盖章,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2. 协助丨领取:审批通过后,救助金直接打在申请人的惠民一卡通账户上。

(政务)

批转流程

村级:村委会丨居委会

镇级:镇政府街道办

■区级:华州区民政局

结果名称

其他

结果样本

其他

备注

1. 救助金额小于1500元的,由各镇办直接将救助金发放至申请人的惠民一卡通上,救助金大于1500元时,由区民政局审批发放。

2. 区民政局会对临时救助申请人进行比例不低于20%的情况抽查。

3. 户籍不在本地的居民,如果遇到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出现困难的,可视具体情况予以救助。

附件1:

部门信息确认表

居民申办流程节点明细

镇级

1

办理部门

华州区杏林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天门路1号

咨询电话

0913-47193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2

办理部门

华州区赤水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赤水镇赤水街道西300米

咨询电话

0913-488300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3

办理部门

华州区瓜坡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正街

咨询电话

0913-401602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4

办理部门

华州区华州街道办事处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新华大街西段华州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0913-471031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5

办理部门

华州区金堆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寺坪街道

咨询电话

0913-409501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6

办理部门

华州区柳枝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柳枝镇柳枝街道柳枝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13-481654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7

办理部门

华州区莲花寺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莲花寺镇莲花寺街道

咨询电话

0913-481259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8

办理部门

华州区下庙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下庙镇毕下路下庙街道中段

咨询电话

0913-486369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9

办理部门

华州区大明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大明镇街道大明镇政府

咨询电话

0913-496600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镇级

10

办理部门

华州区高塘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高塘镇街道高塘镇政府

咨询电话

0913-4914010

办公时间

平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2:

    9(1)


 

    9(2)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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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电话:0913-4725111 邮编:714100 电子邮箱:hzqxxb@163.com
  办公地址: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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