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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6 11:06: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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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事项简称

农村低保

适用范围

渭南市  华州区

服务主题

扶助救济

办理单位

民政局

申办窗口归属行政层级

镇级

办结部门归属行政层级

区级

办理部门

各镇办民政工作站(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申办窗口

各镇办民政工作站(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窗口地址

(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监督电话

0913-4731857

办公时间

(详见附件1:部门信息确认表)

属地管理

1. 居住地能否办理:□能 否  

2. 户籍地能否办理:能 □否  

3. 不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能

申请条件

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项申请的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申请人为华州区农业户籍。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3470元。

注:以下情况不得纳入低保:

1. 不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或证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的。

2. 拒绝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3. 申请城镇低保的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人社等部门介绍工作的。

4. 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如新购贵重首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奢侈性消费的。

5. 家庭水、电、燃气等费用单项支出超过低保标准20%的。

6. 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之人均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 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8. 拥有两套(含)以上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及拥有别墅的。

9. 拥有租赁商业门面、店铺的。

10. 拥有注册企业、公司的。

11. 在银行有消费类贷款的,如贷款购买汽车、房屋的。

12. 家庭成员中有择校付费上学、自费出国留学的。

13. 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能力但不尽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14. 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15. 审核和复核期进行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买入行为的。

所需材料

1. 在镇政府街道办领取的《渭南市(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一式两份。

2. 家庭所有成员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信息页与各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各2份)。

3. 家庭所有成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2份)。

4. 全家近期2寸彩色合影照片2张。

5. 婚姻证明相关材料:

5.1.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各2份)。

5.2. 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2份)。

6. 申请人的惠民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2份)。

7. 除以上基础材料外,符合下列相应情况的还需提供对应的材料:

7.1. 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相片页与残疾人等级评定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2份)。

7.2. 长期患病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复印在A4纸上,2份)。

7.3. 租房人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2份)。

7.4. 高中及以上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复印在A4纸上,2份)。

办理依据

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2. 《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申办方式

本人申办    委托代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承诺办结期限

4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期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与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所需表格

《渭南市(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详见附件2)

(居民)

申办流程

镇级  镇政府街道办  民政工作站

1. 递交审查:

1.1. 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民政工作站提出申请,递交所需材料并填写《渭南市(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1.2. 镇政府街道办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评议和公示,并组织审核大会,进行审核。

1.3. 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并上报至区民政局审核、抽查并公示

2. 协助丨领取:区民政局审批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保障金按月发放至申请人的惠民一卡通账户中。

(政务)

批转流程

镇级:镇政府街道办

■区级:华州区民政局

结果名称

1. 低保标志牌

2. 低保明白卡

结果样本

1. 低保标志牌(详见附件3)

2. 低保明白卡(详见附件4)

流程图

      http://www.hzqu.gov.cn:8080/_vsl/058D11FDE7369B913D29796322DD390B/0574A923/128CC

备注


附件1:

渭南市华州区自然人办事服务

部门信息确认表

居民申办流程节点明细

镇级

1

办理部门

杏林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天门路1号

咨询电话

0913-4719300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2

办理部门

赤水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华州区赤水镇赤水街道西300米

咨询电话

0913-4883001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3

办理部门

瓜坡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正街

咨询电话

0913-4016022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4

办理部门

华州区华州街道办事处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新华大街西段华州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0913-4710318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5

办理部门

金堆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寺坪街道

咨询电话

0913-4095016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6

办理部门

柳枝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华州区柳枝镇柳枝街道柳枝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13-4816542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7

办理部门

莲花寺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莲花寺镇莲花寺街道

咨询电话

0913-4812599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8

办理部门

下庙镇人民政府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下庙镇毕下路下庙街道中段

咨询电话

0913-4863699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9

办理部门

大明镇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大明镇街道大明镇政府

咨询电话

0913-4966001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级

10

办理部门

高塘镇

申办窗口

民政工作站

窗口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高塘镇街道高塘镇政府

咨询电话

0913-4914010

办公时间

平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2:

  2

附件3:

  166279010893498684


附件4:

  408082609989877529

 

陕西省365APP下载主办   华州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运维电话:0913-4725111 邮编:714100 电子邮箱:hzqxxb@163.com
  办公地址: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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