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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民办理结婚登记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6 10:40: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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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结婚登记

事项简称

结婚登记

适用范围

渭南市  华州区

服务主题

婚姻

办理单位

民政局

申办窗口归属行政层级

区级

办结部门归属行政层级

区级

办理部门

华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申办窗口

华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窗口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杏林镇新秦路中国邮政分公司对面民政大楼1楼婚姻登记大厅

咨询电话

0913-4732317

监督电话

0913-473185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属地管理

1. 居住地能否办理:□能 否  

2. 户籍地能否办理:能 □否  

3. 不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能

申请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事项申请的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一方当事人是本辖区户籍)。

2. 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 双方自愿结婚。

所需材料

1. 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信息页与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各1份)。

2. 双方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1份)。

3. 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4. 在婚姻登记处现场领取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1份。

5. 在婚姻登记处现场领取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1份。

6. 除以上基础材料外,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6.1. 由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处出具的证明原件。

6.2. 《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

6.3. 《军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

注:《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需有户籍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签章,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婚姻状况需一致,不一致时需有相应的证明证件,如:《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申办方式

本人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办结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与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所需表格

1.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详见附件1)

2.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详见附件2)

(居民)

申办流程

区级  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1. 递交丨审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递交所需资料,申请人领取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承办人员进行审核。

2. 协助丨领取: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当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政务)

批转流程

区级:华州区民政局

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详见附件3)

备注

1. 金堆镇居民可前往金堆镇政府内婚姻登记点办理结婚登记。

2. 金堆镇婚姻登记点办公地址为: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寺坪街道金堆镇人民政府院内;办理电话:0913-4095016。

流程图:


   


附件1:

      5(1)


 

      5


 

附件2:

      6


 

附件3: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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