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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士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办理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6 10:13: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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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复员士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办理

事项简称

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

适用范围

渭南市    华州区

服务主题

户籍

办理单位

民政局

申办窗口归属行政层级

区级

办结部门归属行政层级

区级

办理部门

华州区民政局安置办

申办窗口

华州区民政局安置办

窗口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杏林镇新秦路中国邮政分公司对面民政大楼2楼安置办办公室

咨询电话

0913-4732304

监督电话

0913-473185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属地管理

1. 居住地能否办理:□能 ■否  

2. 户籍地能否办理:■能 □否  

3. 不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能 ■否  

申请条件

复员士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在华州区落户的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所需材料

1. 部队出具的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2.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3.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信息页与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页,1份)。

4.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

5. 除以上基础材料外,入伍前户籍在华州区,现要落户原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申办方式

■本人申办    □委托代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承诺办结期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与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所需表格

(居民)

申办流程

区级    区民政局  安置办

1. 递交丨审查:申请人至区民政局安置办,递交所需材料,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2. 协助丨领取: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领取由安置办开具并加盖公章的《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至需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政务)

批转流程

区级:华州区民政局

结果名称

《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

结果样本

《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详见附件1)

流程图

            http://www.hzqu.gov.cn:8080/_vsl/2D7E72562BE4F02C80202D918138AF49/5B48AF3D/A95E

备注

退役士兵从每年9月份起开始办理,复员士官每年12月份起开始办理


 

附件1:

    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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