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6 10:13:46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复员士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办理
事项简称
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
适用范围
渭南市 华州区
服务主题
户籍
办理单位
民政局
申办窗口归属行政层级
区级
办结部门归属行政层级
办理部门
华州区民政局安置办
申办窗口
窗口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杏林镇新秦路中国邮政分公司对面民政大楼2楼安置办办公室
咨询电话
0913-4732304
监督电话
0913-473185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属地管理
1. 居住地能否办理:□能 ■否
2. 户籍地能否办理:■能 □否
3. 不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能 ■否
申请条件
复员士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在华州区落户的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所需材料
1. 部队出具的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2.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3.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信息页与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页,1份)。
4.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
5. 除以上基础材料外,入伍前户籍在华州区,现要落户原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申办方式
■本人申办 □委托代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承诺办结期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期限
收费标准与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所需表格
无
(居民)
申办流程
区级 区民政局 安置办
1. 递交丨审查:申请人至区民政局安置办,递交所需材料,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2. 协助丨领取: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领取由安置办开具并加盖公章的《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至需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政务)
批转流程
区级:华州区民政局
结果名称
《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
结果样本
《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详见附件1)
流程图
备注
退役士兵从每年9月份起开始办理,复员士官每年12月份起开始办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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