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2. 在户籍地所在镇政府丨街道办民政工作站现场领取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1份。 3. 申请人的惠民一卡通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 4. 除以上基础材料外,符合下列相应情况的还需提供对应的材料: 4.1. 患病的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4.1.1.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4.1.2.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单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需加盖公章)。 4.1.3. 基本医疗保险制式的报销凭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1份,需加盖公章)。 4.2. 发生意外事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意外现场的照片或视频)。 4.3. 上学的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